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人觉察不到自己的恶欲。他感受到它们的快乐,只是很少思想它们,因为快乐会迷惑思维,驱赶反思。因此,人若不从某个其它源头发现他的欲望是邪恶,就会称其为良善,并出于自由照着他思维的推理而犯下它们。当如此行时,他就把它们归给了自己。他确认邪恶是可容许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扩张他的主导爱,也就是生命之爱的宫廷。它的“宫廷”是由欲望构成的,因为它们就像它的大臣和仆人;它通过它们掌管构成其王国的外围。统治者或国王如何,他的大臣和仆人就如何,这个王国也就是如何。如果统治者或国王是魔鬼,那么他的大臣和仆人就是疯狂,他的国民就是各种虚假。这些仆人(他们被称为智慧,尽管是疯狂的)利用基于谬论的推理和基于幻觉的论据使这些虚假看似真理并当作真理被接受。除了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来改变人的这种状态呢?邪恶所固有的欲望就是这样被移走的。否则就无法给欲望提供出口,因为它们像一座围城或一个闭合的溃疡那样被关起来了。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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