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3.人觉察不到自己的恶欲。他感受到它们的快乐,只是很少思想它们,因为快乐会迷惑思维,驱赶反思。因此,人若不从某个其它源头发现他的欲望是邪恶,就会称其为良善,并出于自由照着他思维的推理而犯下它们。当如此行时,他就把它们归给了自己。他确认邪恶是可容许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扩张他的主导爱,也就是生命之爱的宫廷。它的“宫廷”是由欲望构成的,因为它们就像它的大臣和仆人;它通过它们掌管构成其王国的外围。统治者或国王如何,他的大臣和仆人就如何,这个王国也就是如何。如果统治者或国王是魔鬼,那么他的大臣和仆人就是疯狂,他的国民就是各种虚假。这些仆人(他们被称为智慧,尽管是疯狂的)利用基于谬论的推理和基于幻觉的论据使这些虚假看似真理并当作真理被接受。除了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来改变人的这种状态呢?邪恶所固有的欲望就是这样被移走的。否则就无法给欲望提供出口,因为它们像一座围城或一个闭合的溃疡那样被关起来了。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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