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2.由此可见,人若要从恶欲中洁净,邪恶绝对有必要从外在人中被移走。因为在做到这一点之前,欲望不可能有出口;如果没有出口,欲望仍旧留在里面,并从自己呼出快乐,从而催促人去同意,进而行出来。欲望通过外在思维进入身体;因此,一旦外在思维同意,欲望就立刻存在于身体中;所感受到的快乐就在那里。心智如何,身体就如何,因而整个人就如何,或说心智的性质决定了身体,因而整个人的性质;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362–370节)。这一点可通过类比,也可通过例子来说明。
通过类比:欲望及其快乐好比一场大火;火会越烧越旺;给它的空间越大,它蔓延的范围就越广,直到它焚毁城市里的房屋,或森林中的树木。在圣言中,恶欲被比作火,其邪恶被比作火的燃烧或焚毁。此外,在灵界,恶欲及其快乐就看似火;地狱之火不是别的。欲望还好比决堤时的洪水和水的泛滥,又好比坏疽和溃疡,这些病若肆意发展或无法治愈,就会造成身体死亡。
通过例子:显而易见,除非外在人中的邪恶被移走,否则欲望及其快乐就会急剧增加。小偷偷得越多,就越喜欢去偷,直到最终无法克制。骗子欺骗的次数越多,也是如此。这同样适用于仇恨和报复,奢侈和放纵,淫乱和亵渎等等。众所周知,出于爱自己而对统治或权力的爱会随着约束的放松而增长;出于爱世界而对占有或财产的爱同样如此;这些爱似乎没有限度或尽头。由此可见,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它们的欲望就会繁殖,并且会随着对邪恶的约束放松而增长。
45.从对圣爱的描述可以看出它的对立面,即魔鬼之爱的本质。魔鬼之爱是我欲,它虽冠以爱之名,但就本身而言,其实是恨。因为它只爱自己,只愿为了利己而与他人结合,不愿为了利人而与他人结合。其至内在的性质就是不断试图统治每个人,夺取每个人的财物,最终象神那样被崇拜。这就是为何地狱居民都不承认神,却视那些比其他人强大的人为神。所以,他们根据其权力范围而拥有高低不等、大大小小的神。在地狱,这就是每个人心之所系的,所以那里的每个人都燃烧着对自己神的仇恨。而后者反过来对他所控制的人也以恨相待,视他们为卑贱的奴隶。只要他们敬拜他,他就会客气地与他们说话,但对其他人却怒火中烧,而且发自于内,或从心里向自己的追随者发怒。我欲与盗贼当中的爱一样。共同劫掠时,他们彼此拥抱亲吻,但得手后却迫切想杀害彼此,以占有所有脏物。
在地狱:凡这爱所统治的地方,它都使得其欲望从远处看似各种野兽,有的象狐狸和豹子,有的象狼和虎,有的象鳄鱼和毒蛇;它使得地狱居所充满乱石堆和沙砾,以及遍满呱鸣之蛙的沼泽,还使阴郁的鸟儿在他们的棚屋上盘旋和尖叫。这就是圣言先知书中所提到的旷野禽兽和豺狼,那里描述了出于我欲的统治欲(以赛亚书13:21;耶利米书50:39;诗篇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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