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1.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这一点从前面所述(106-110节)可推知,即: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两者就像不仅一个在另一个里面,还源于另一个的两样事物那样彼此一致;因此,不移走另一个,就无法移走这一个。来自一个内在原因的一切外在事物,来自一个在先之物的一切在后之物,以及来自一个原因的一切结果都是如此。
由于欲望及其狡诈构成恶人的内在思维,这些欲望的快乐及其诡计构成他们的外在思维,后者和前者被联结在一起,如同一体,所以可推知,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要明白的是,人的内在意愿就在欲望之中,内在理解力在狡诈之中,外在意愿在欲望的快乐之中,外在理解力在来自狡诈的诡计之中。谁都能看出,欲望及其快乐构成一体,狡诈和诡计构成一体;而且这四者在一个系列中,可以说一起构成一捆。由此再次清楚看出,由欲望构成的内在只有通过移走由邪恶构成的外在才能被除去。欲望通过它们的快乐产生邪恶;但是,一旦邪恶被认为是可容许的(当意愿和理解力都同意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快乐和邪恶就会构成一体。人们都承认,这种同意等同于行为;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凡看见别人的妻子或女人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8)
其它邪恶也一样。
SS67.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属灵和属天天使如何从圣言向世人所呈现的属世意义中提取出各自的意义。以十诫中的五条诫命为例:
要尊敬父母。世人将“父母”理解为世上的父母,以及所有担任父母角色的人;将“尊敬”理解为仰慕并顺从他们。但属灵天使将“父”理解为主,将“母”理解为教会;将“尊敬”理解为热爱。而属天天使则将“父”理解为主的神性之爱,将“母”理解为主的神性智慧;将“尊敬”理解为出于主行善。
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或以种种借口夺走邻舍的财物。属灵天使理解为利用虚假和邪恶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属天天使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给自己,声称主的公义与功德是他自己的。
不可通奸。世人将“通奸”理解为通奸、滥交、下流行为、淫秽的言语和肮脏的思想。属灵天使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属天天使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并亵渎圣言。
不可杀人。世人将“杀人”理解为心怀仇恨,寻求报复,甚至杀人。属灵天使理解为行事像魔鬼并摧毁人的灵魂。属天天使理解为仇恨主,并仇恨属于主的任何东西。
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诬蔑。属灵天使理解为告诉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属天天使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属世意义中演变并提取出来的。说来奇妙,天使们虽提取出这些意义,却不知道世人在想什么;然而,天使和世人的思维却通过对应如目的、原因和结果那样构成一体。此外,目的实际上在属天国度,原因在属灵国度,结果在属世国度。藉由对应的这种结合自创造时就是这样。这就是人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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