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10

110.但在那些处于

110.但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里面,当他们说话时,其思维的内在和外在,或内在人和外在人便合而为一;他们也不知道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他们的生命之爱及其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在他们所思想的事,以及他们由此所说和所做的事里面,就像灵魂。他们若是牧师,就会出于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传道;若是法官,就会基于真正的公正判案;若是商人,就会出于真正的诚实行事;若是已婚者,就会出于真正的贞洁来爱他们的妻子,等等。他们的生命之爱也有作为其副手的对方法的爱,它教导并引导这副手谨慎行事,给它穿上既热心教义真理,也热心生活良善的衣裳。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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