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诚然,人们知道宇宙万物都涉及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将良善理解为普遍接受并包含爱的一切方面之物,将真理理解为普遍接受并包含智慧的一切方面之物。殊不知,良善若不与真理结合,就不是真实事物;真理若不与良善结合,也不是真实事物。表面上看,没有真理的良善似乎是真实事物,没有良善的真理似乎也是真实事物,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爱(属于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是事物的存在,智慧(属于智慧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是来自那存在的事物的显现,如《圣爱与圣智》一书(14-16节)所示。由于没有显现的存在不是真实事物,没有存在的显现也不是真实事物,所以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真实事物,没有良善的真理也不是真实事物。同样,与任何事物都无关的良善算什么呢?既然它不能影响任何事物,或被感知到,那么它还能被称为良善吗?
当与良善结合时产生影响的元素,就是使觉察和感受成为可能的元素,与真理有关,因为它与存在于理解力中的东西有关。如果你只是简单地对某个人说“良善”,却不说这样或那样的具体东西是良善,那么这“良善”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良善只因被感觉为良善的具体事物而具有实际意义。与良善的这种结合只发生在理解力里面,而理解力的一切都与真理有关。意愿也一样。不知道、感知和思考人所意愿的东西,意愿不是真实事物;但与这些功能一起,就是某种真实事物。一切意愿都属于爱,与良善有关;一切知道、感知和思考都属于理解力,与真理有关。由此清楚可知,去意愿不是真实事物,意愿具体的东西才是某种真实事物。
一切功用同样如此,因为功用就是良善。功用若不聚焦于能与它合为一体的某种事物,就不是功用,因而不是真实的东西。功用从理解力中获得它的焦点;与来自理解力的功用结合或相联的东西与真理有关;功用从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品质。
从这几个例子明显看出,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真实事物;同样,没有良善的真理也不是真实事物。我们说,与真理一起的良善和与良善一起的真理是真实事物,由此可推知,与虚假一起的邪恶和与邪恶一起的虚假不是真实事物;因为后者与前者对立。对立就是毁灭,在这种情况下,它毁灭真实的东西。我们将在下文论述这一点。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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