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诚然,人们知道宇宙万物都涉及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将良善理解为普遍接受并包含爱的一切方面之物,将真理理解为普遍接受并包含智慧的一切方面之物。殊不知,良善若不与真理结合,就不是真实事物;真理若不与良善结合,也不是真实事物。表面上看,没有真理的良善似乎是真实事物,没有良善的真理似乎也是真实事物,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爱(属于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是事物的存在,智慧(属于智慧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是来自那存在的事物的显现,如《圣爱与圣智》一书(14-16节)所示。由于没有显现的存在不是真实事物,没有存在的显现也不是真实事物,所以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真实事物,没有良善的真理也不是真实事物。同样,与任何事物都无关的良善算什么呢?既然它不能影响任何事物,或被感知到,那么它还能被称为良善吗?
当与良善结合时产生影响的元素,就是使觉察和感受成为可能的元素,与真理有关,因为它与存在于理解力中的东西有关。如果你只是简单地对某个人说“良善”,却不说这样或那样的具体东西是良善,那么这“良善”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良善只因被感觉为良善的具体事物而具有实际意义。与良善的这种结合只发生在理解力里面,而理解力的一切都与真理有关。意愿也一样。不知道、感知和思考人所意愿的东西,意愿不是真实事物;但与这些功能一起,就是某种真实事物。一切意愿都属于爱,与良善有关;一切知道、感知和思考都属于理解力,与真理有关。由此清楚可知,去意愿不是真实事物,意愿具体的东西才是某种真实事物。
一切功用同样如此,因为功用就是良善。功用若不聚焦于能与它合为一体的某种事物,就不是功用,因而不是真实的东西。功用从理解力中获得它的焦点;与来自理解力的功用结合或相联的东西与真理有关;功用从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品质。
从这几个例子明显看出,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真实事物;同样,没有良善的真理也不是真实事物。我们说,与真理一起的良善和与良善一起的真理是真实事物,由此可推知,与虚假一起的邪恶和与邪恶一起的虚假不是真实事物;因为后者与前者对立。对立就是毁灭,在这种情况下,它毁灭真实的东西。我们将在下文论述这一点。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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