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诚然,人们知道宇宙万物都涉及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将良善理解为普遍接受并包含爱的一切方面之物,将真理理解为普遍接受并包含智慧的一切方面之物。殊不知,良善若不与真理结合,就不是真实事物;真理若不与良善结合,也不是真实事物。表面上看,没有真理的良善似乎是真实事物,没有良善的真理似乎也是真实事物,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爱(属于爱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是事物的存在,智慧(属于智慧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是来自那存在的事物的显现,如《圣爱与圣智》一书(14-16节)所示。由于没有显现的存在不是真实事物,没有存在的显现也不是真实事物,所以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真实事物,没有良善的真理也不是真实事物。同样,与任何事物都无关的良善算什么呢?既然它不能影响任何事物,或被感知到,那么它还能被称为良善吗?
当与良善结合时产生影响的元素,就是使觉察和感受成为可能的元素,与真理有关,因为它与存在于理解力中的东西有关。如果你只是简单地对某个人说“良善”,却不说这样或那样的具体东西是良善,那么这“良善”有什么实际意义呢?良善只因被感觉为良善的具体事物而具有实际意义。与良善的这种结合只发生在理解力里面,而理解力的一切都与真理有关。意愿也一样。不知道、感知和思考人所意愿的东西,意愿不是真实事物;但与这些功能一起,就是某种真实事物。一切意愿都属于爱,与良善有关;一切知道、感知和思考都属于理解力,与真理有关。由此清楚可知,去意愿不是真实事物,意愿具体的东西才是某种真实事物。
一切功用同样如此,因为功用就是良善。功用若不聚焦于能与它合为一体的某种事物,就不是功用,因而不是真实的东西。功用从理解力中获得它的焦点;与来自理解力的功用结合或相联的东西与真理有关;功用从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品质。
从这几个例子明显看出,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真实事物;同样,没有良善的真理也不是真实事物。我们说,与真理一起的良善和与良善一起的真理是真实事物,由此可推知,与虚假一起的邪恶和与邪恶一起的虚假不是真实事物;因为后者与前者对立。对立就是毁灭,在这种情况下,它毁灭真实的东西。我们将在下文论述这一点。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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