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9.有时,人思维的外在本身看上去并不具有和其内在一样的性质。这是因为生命之爱和围绕它的内在事物在它下面安置了一个副手,被称为“对方法的爱”,并委托它留心观察,确保来自其欲望的东西不出现。因此,这个副手,出于它的统治者,也就是生命之爱的狡诈,照着国家的文明要求,理性的道德要求和教会的属灵要求而说话和行动。有些人做得如此狡猾和巧妙,以至于没有人看出,这些人实际上不像他们所说和所做的那样。最终,出于掩藏的习惯,连他们自己几乎都分辨不出。所有假冒为善者,或伪君子都是这样;心里毫不关心邻舍,也不敬畏神,却又传讲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的牧师是这样;基于贿赂和友情判案,同时又假装热情倡导正义,对判决进行合理化陈述的法官是这样;心里虚情假意,同时为了谋利而行事诚实的商人是这样;理性谈论婚姻贞洁的通奸者也是这样,等等。
当这些人把他们披在对方法的爱,也就是其生命之爱的副手身上的紫色亚麻长袍脱下来,给它换上便服时,他们想得正好相反,并以他们与具有相似性质的生命之爱的挚友在一起时所说的话来表达这些想法。有些人可能以为,当这些人出于对方法的爱而说得如此公正、真诚和虔诚时,他们内在思维的性质不在他们的外在思维中;然而,它在里面。他们里面有一种伪善,有一种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爱的诡计旨在为了面子或利益而维护表面的名声。每当他们像这样思想和行动时,他们内在思维的这种性质就存在于他们外在思维的过程中。
422. 真正的仁爱就是无论从事什么样的职业、生意或工作,都要秉持公正忠实,因为人如此所行的一切都对社群有用;有用就是良善;良善若撇开人的因素,就是邻舍。如前所述,不仅单个的人是邻舍,包括大大小小的社群、甚至国家都是邻舍。举例说明,如果一个国王给他的臣民树立行善的榜样,希望他们照着公义的法律生活,奖励守法之人,论功行赏,保护他的臣民免受伤害与侵犯,如父亲那样对待自己的王国,并为百姓的兴旺而操心,那么他心里就有仁爱,他的行为就是善行。如果一个牧师通过圣言教导真理,并用它们引领人们过良善的生活,从而进入天堂,他就是实践仁爱的典型例子,因为他为其教会中人的灵魂操心。如果一个法官基于公正和法律来判决,而不受贿赂、亲友影响,他就是在为整个社会和每个个体的利益而操心;因为社会由此遵守法律,不敢违犯它;而个体则由此战胜不公。出于诚实而非欺诈行事的商人是在为与他有生意往来的邻人的利益操心。普通或熟练工人若工作恰当诚实,而非虚伪或不诚实,其情形也一样。所有其他人,如船长和水手,或农民和仆佣,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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