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9

109.有时,人思维

109.有时,人思维的外在本身看上去并不具有和其内在一样的性质。这是因为生命之爱和围绕它的内在事物在它下面安置了一个副手,被称为“对方法的爱”,并委托它留心观察,确保来自其欲望的东西不出现。因此,这个副手,出于它的统治者,也就是生命之爱的狡诈,照着国家的文明要求,理性的道德要求和教会的属灵要求而说话和行动。有些人做得如此狡猾和巧妙,以至于没有人看出,这些人实际上不像他们所说和所做的那样。最终,出于掩藏的习惯,连他们自己几乎都分辨不出。所有假冒为善者,或伪君子都是这样;心里毫不关心邻舍,也不敬畏神,却又传讲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的牧师是这样;基于贿赂和友情判案,同时又假装热情倡导正义,对判决进行合理化陈述的法官是这样;心里虚情假意,同时为了谋利而行事诚实的商人是这样;理性谈论婚姻贞洁的通奸者也是这样,等等。

当这些人把他们披在对方法的爱,也就是其生命之爱的副手身上的紫色亚麻长袍脱下来,给它换上便服时,他们想得正好相反,并以他们与具有相似性质的生命之爱的挚友在一起时所说的话来表达这些想法。有些人可能以为,当这些人出于对方法的爱而说得如此公正、真诚和虔诚时,他们内在思维的性质不在他们的外在思维中;然而,它在里面。他们里面有一种伪善,有一种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爱的诡计旨在为了面子或利益而维护表面的名声。每当他们像这样思想和行动时,他们内在思维的这种性质就存在于他们外在思维的过程中。


圣爱与圣智 #72

72.这个神观是根本

72.这个神观是根本性的;因为没有它,我们下面所说关于神-人对宇宙的创造及其眷顾管理、全能、全在、全知的话,即便能被理解,也无法铭记于心。因为纯属世人哪怕理解这些事,仍会回头陷入他的生命之爱,也就是他的意愿之爱;这爱会驱散这些真理,使他的思维沉浸于空间,也就是他视之为理性的光所居之地;殊不知,他越否认这些事,就越不理性。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通过人们对于“神是一位人”的真理所持的观念来证实。请仔细阅读前面所述(11—13节)和我们接下来的讨论,然后你就会明白事实的确如此。但是,当你松懈自己的思维,任由它落回源于空间的属世之光时,这些事看上去岂不是自相矛盾?若继续任由自己的思维下落,岂不会弃绝它们?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而不说神-人充满它们。因为如果真这样说了,纯属世的视觉不会同意。不过,要是说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它就会赞同,因为这与神学家的说法一致,即:神全在,听见并知道一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上文(7—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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