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这些对比能使我们清楚看到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也就是人的心智及其生命之爱的一切事物的结合,却不能使我们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我们按以下方式就能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总有三样事物一起构成一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是结果。这是因为正如目的通过原因进入结果,爱通过它的情感进入它的快乐,通过它的感知进入它的思维。当快乐来自意愿,思维来自由此而来的理解力时,也就是说,当它们之间有完全的同意时,结果本身就出现在心智的快乐及其思维中。这时,结果属于灵,或说是灵的一部分;即便它们没有进入身体行为,但当达成这种同意时,它们实际上就在行为中。此外,这时它们一起在身体中,在那里与这个人的生命之爱同住,并渴望行动;当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它们就行动。对那些在灵里认为邪恶是可容许的人来说,这就是恶欲和邪恶本身的性质。
正如目的与原因结合,并通过原因与结果结合,生命之爱与思维的内在结合,并通过这内在与思维的外在结合。这清楚表明,人思维的外在本身具有和它的内在一样的性质;因为目的将自己完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结果。事实上,除了在原因里面,并通过原因在目的里面的东西外,结果里面没有任何本质的东西。由于目的因此是充满原因和结果的本质元素,所以原因和结果被称为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
40.在英国民族当中,更好的占据所有基督徒的中心(参看20节)。他们之所以在中心,是因为他们享有内在智慧之光。这在尘世并未显明给任何人,但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从思考、因而说话和写作的自由中获得这光。在没有这种自由的其他人当中,智慧之光则变暗,或说被窒息,因为它没有出口。然而,这光在他们里面不是自动被激活的,而是被其他人,尤其他们当中有声望和权威的人激活的。这些人一发话,或他们所赞成的东西被阅读,这光就会闪耀,而在此之前却极少这样。正因如此,在灵界,有总督被派来管理他们,也有以学术和杰出能力著称的牧师赐给他们。百姓出于其本性愿意服从他们的命令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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