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8.这些对比能使我们清楚看到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也就是人的心智及其生命之爱的一切事物的结合,却不能使我们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我们按以下方式就能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总有三样事物一起构成一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是结果。这是因为正如目的通过原因进入结果,爱通过它的情感进入它的快乐,通过它的感知进入它的思维。当快乐来自意愿,思维来自由此而来的理解力时,也就是说,当它们之间有完全的同意时,结果本身就出现在心智的快乐及其思维中。这时,结果属于灵,或说是灵的一部分;即便它们没有进入身体行为,但当达成这种同意时,它们实际上就在行为中。此外,这时它们一起在身体中,在那里与这个人的生命之爱同住,并渴望行动;当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它们就行动。对那些在灵里认为邪恶是可容许的人来说,这就是恶欲和邪恶本身的性质。
正如目的与原因结合,并通过原因与结果结合,生命之爱与思维的内在结合,并通过这内在与思维的外在结合。这清楚表明,人思维的外在本身具有和它的内在一样的性质;因为目的将自己完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结果。事实上,除了在原因里面,并通过原因在目的里面的东西外,结果里面没有任何本质的东西。由于目的因此是充满原因和结果的本质元素,所以原因和结果被称为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
453.死仁爱是这些人的特征:他们的信是死的,因为信如何,仁就如何。在信那一章已说明,它们构成一体。没有行为之人的信是死的,这可从雅各书(2:17,20)清楚看出来。而且,不信神,却信人,无论活人还是死人,并敬拜形像本身如神圣之人的信是死的,如外邦人惯常所行的。有这种信之人的祭品被拿来供奉给能施行神迹的形像,如他们所称呼的那样,是为了得救,被他们视为仁爱行为。然而,这些祭品就像扔进死人骨灰盒和棺材里的金银;确切地说,它们就像献给冥府守门狗的肉,或为了被摆渡到极乐世界而付给冥府渡神的费用。但是,那些不信神,只信自然之人的仁爱既不是不正当的,也不是伪的,而是死的,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它没有依附于任何信。它无法被称为仁,因为仁的性质取决于信的性质。从天上观之,这种人所具有的仁就像骨灰做成的面包,鱼鳞制成的饼,或蜡塑成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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