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8

108.这些对比能使

108.这些对比能使我们清楚看到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也就是人的心智及其生命之爱的一切事物的结合,却不能使我们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我们按以下方式就能理性看到这种结合。总有三样事物一起构成一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是结果。这是因为正如目的通过原因进入结果,爱通过它的情感进入它的快乐,通过它的感知进入它的思维。当快乐来自意愿,思维来自由此而来的理解力时,也就是说,当它们之间有完全的同意时,结果本身就出现在心智的快乐及其思维中。这时,结果属于灵,或说是灵的一部分;即便它们没有进入身体行为,但当达成这种同意时,它们实际上就在行为中。此外,这时它们一起在身体中,在那里与这个人的生命之爱同住,并渴望行动;当没有什么东西阻碍时,它们就行动。对那些在灵里认为邪恶是可容许的人来说,这就是恶欲和邪恶本身的性质。

正如目的与原因结合,并通过原因与结果结合,生命之爱与思维的内在结合,并通过这内在与思维的外在结合。这清楚表明,人思维的外在本身具有和它的内在一样的性质;因为目的将自己完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结果。事实上,除了在原因里面,并通过原因在目的里面的东西外,结果里面没有任何本质的东西。由于目的因此是充满原因和结果的本质元素,所以原因和结果被称为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


圣爱与圣智 #380

380.血为红色也是

380.血为红色也是由于心和血与爱及其情感的对应关系。因为灵界有各种颜色。红和白是基本色,其它颜色则从这两个基本色,以及它们的对立面,就是暗火色和黑色中获得变化。在灵界,红色对应于爱,白色对应于智慧。红色对应于爱,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火,白色对应于智慧,是因为它起源于灵界太阳的光。由于爱与心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所以血必为红色,以表明它的起源。正因如此,在天上对主的爱掌权的地方,光是火红色的,那里的天使身穿紫衣;在天上智慧掌权的地方,光是亮白色的,那里的天使身穿白色细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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