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7

107.这种统治的形

107.这种统治的形式可通过对比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天堂之爱及其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而来的感知,连同这些情感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好比分为枝、叶、果的一棵树。生命之爱是这棵树,枝和叶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及其感知;果是情感的快乐及其思维。而地狱之爱及其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连同这些欲望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好比一个蜘蛛及其周围的网。这爱本身是蜘蛛,对邪恶和虚假的欲望及其内在狡诈是最靠近蜘蛛巢穴的蛛网;这些欲望的快乐及其诡计是远处的蛛网,苍蝇便在此被粘住翅膀,被缠住并吃掉。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⑶爱本身和智慧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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