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人从头到脚的性质都取决于他的生命之爱的性质,这在前面已经说明。因此,必须在此说一说人的生命之爱;因为在这一点说清楚之前,对于与其感知一起构成人内在的情感,以及与其思维一起构成他外在的情感快乐,我无话可说。爱多种多样,但其中有两种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就像领主和国王。天堂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地狱之爱则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两种爱就像地狱和天堂一样彼此对立,因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只对自己怀有善愿,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则对所有人怀有善愿。这两种爱是人的生命之爱,但具有多样性。天堂之爱就是那些被主引导之人的生命之爱,地狱之爱则是那些被魔鬼引导之人的生命之爱。
不过,任何人的生命之爱,若没有被称为情感的衍生物,是无法存在的。地狱之爱的衍生物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严格来说,这些情感是欲望。天堂之爱的情感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严格来说,这些情感是热切的渴望。地狱之爱的情感,或严格来说欲望,和邪恶一样多;天堂之爱的情感,或严格来说热切的渴望,和良善一样多。爱住在自己的情感中,就像领主住在自己的领地上,或国王住在自己的王国中。这些爱对心智的事物,也就是对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因而对身体的事物享有统治权或主权。生命之爱通过它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以及情感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统治整个人:通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统治他心智的内在,通过情感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统治他心智的外在。
403.(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我们说的是意愿和理解力,但要牢记在心是:意愿才是一个人的全部,因为意愿和理解力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并如此存在于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参看365-367节)。
由此可见,就人的本质形式,无论总体形式还是各部分的具体形式而言,意愿就是他的全部;理解力则是它的配偶,就像肺是心的配偶一样。要当心,不要怀有这种观念:意愿是与人类形式分离的某种事物,因为意愿正是这种形式。由此不仅可以看出意愿如何为理解力预备洞房,还可以看出它如何在自己的家,也就是整个身体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理解力联合行动。它的预备方式是这样: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怎样与意愿结合,就怎样与理解力结合;换句话说,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怎样顺从意愿,就怎样顺从理解力。
至于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如何预备与理解力结合,如同与意愿结合一样,这只能借助解剖学知识在身体里,如同在一面镜子或形像中那样看出来。我们从解剖学知道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是如何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当肺呼吸时,整个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在心脏跳动的同时被肺呼吸激活。我们从解剖学知道,心脏通过心房(和右心室)与肺相连,它们继续延伸到肺的内部成分。我们还知道,整个身体的内脏都通过韧带与胸腔相连,并且如此相连,以至于当肺呼吸时,一切事物,无论整体上还是分别地,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呼吸运动。因为当肺扩张时,肋骨会扩张胸腔,胸膜张开,横隔膜拉宽,同时通过从这些部分延伸出来的韧带而与它们相连的身体所有下部器官,与它们一起通过肺的作用而获得某种动作,更不用说其它许多现象了,免得不懂解剖学的读者因不熟悉这门学科的术语而在这个问题上陷入混乱。只需咨询一下专业精通的解剖学家,整个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是不是从胸部往下如此相连,以至于当肺通过呼吸扩张时,它们当中的每一个都被搅进与肺动作同步的一个动作中。
这一切清楚表明,意愿所预备的理解力与人类形式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结合是何性质。仅仅调查这些联系,以解剖学家的眼光审视它们,然后按照这些联系观察它们与肺呼吸和心脏的合作,最后在思维上用理解力替代肺,用意愿替代心,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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