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5

105.思维的内在来

105.思维的内在来自生命之爱及其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感知;而思维的外在来自记忆,这记忆作为确认和达到目的的方法而服务于生命之爱。从童年早期到成年早期,人由于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而专注于思维的外在,这时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构成思维的内在;某种欲望的元素和由此而来的倾向也从他自父母那里遗传来的生命之爱中散发出来。但后来,他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他的生命之爱;这爱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构成他思维的内在。此时,生命之爱产生了对方法的爱;它们的快乐和由此从记忆中召唤出来的知识构成他思维的外在。

圣爱与圣智 #395

395.由于灵魂本质

395.由于灵魂本质上就是爱和智慧,人里面的这两者来自主,所以有两个接受容器在人里面被造,它们也是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一个为爱,一个为智慧。为爱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意愿,为智慧存在的这一个被称为理解力。由于主里面的爱和智慧是有区别的一体(可参看17-22节),并且神性之爱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祂的神性之爱(34-39节),还由于这些从神-人,也就是主那里如此发出,所以主在人里面的这两个容器和居所,即意愿和理解力被主造为彼此有别的两个,然而在一切运作和一切感觉中又合为一体;在这些功能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无法分离的。

尽管如此,为使一个人能成为接受主的一个容器和居所,有必要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规定,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他自己固有的爱之上,进入他所不爱的某种智慧之光,他由此能明白并被教导:他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进入这爱,从而享受永恒的幸福。然而,人们因滥用这种将理解力提升到其固有的爱之上的能力,使意愿成为爱自己爱世界的居所,使理解力成为确认这些爱的居所,所以摧毁了自己里面本可以成为接受主,也就是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一个容器和居所的那个元素。由此而来的境遇是:这两个居所,就是意愿和理解力,成了地狱之爱的居所,并通过确认支持这两种爱而成了在地狱被视为智慧的地狱思维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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