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5

105.思维的内在来

105.思维的内在来自生命之爱及其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感知;而思维的外在来自记忆,这记忆作为确认和达到目的的方法而服务于生命之爱。从童年早期到成年早期,人由于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而专注于思维的外在,这时求知欲或对知道的情感构成思维的内在;某种欲望的元素和由此而来的倾向也从他自父母那里遗传来的生命之爱中散发出来。但后来,他的生活方式决定了他的生命之爱;这爱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构成他思维的内在。此时,生命之爱产生了对方法的爱;它们的快乐和由此从记忆中召唤出来的知识构成他思维的外在。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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