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4

104.每个成年人都

104.每个成年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因而有意愿和理解力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或相当于外在人和内在人的灵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这对那些仔细观察别人体现在言行上的思维和意图,以及群处和独处时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之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人能基于外在思维与别人友好交谈,而在内在思维上却与他为敌。人能基于外在思维及其情感谈论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与此同时在内在思维上却毫不关心邻舍,也不敬畏神。人能基于外在思维及其情感谈论文明法律的公正,道德生活的美德,教义事务和属灵生活;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可能会出于内在思维及其情感出言反对文明的法律,道德生活的美德,教义事务和属灵生活;那些受恶欲驱使,却又想在世人面前表现自己没有受恶欲驱使的人就是这样做的。

此外,许多人在听别人说话时,心里会想:“他们私下里的想法和他们正在说的想法一致吗?我该不该相信他们呢?他们的意图是什么?”众所周知,阿谀奉承者和假冒为善者就有一种双重思维。因为他们能控制自己,防止他们的内在思维显现;有些人能把它藏得越来越深,可以说锁上门,唯恐它显现。我们也能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人有外在和内在的思维,即:人能从他内在思维的角度来看他的外在思维,还能反思它,并判断它是不是邪恶。人的心智具有这种性质,是由于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人若不从这些官能中获得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将不能察觉并看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并得以改造。事实上,他将不能说话,只能像动物一样发出声音。


真实的基督教 #286

286.这律法(即十

286.这律法(即十诫)之所以蕴含如此大的神圣和能力,是因为它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它被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神的条款,另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人的条款。因此,这律法的诫命被称为“十言(Ten Words,和合本译作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申命记4:13;10:4)。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十”表全部,“言”表真理。当然,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不止十句话。“十”表全部,“十一”由于这层含义而得以制定(参看《破解启示录》101节)。在下文可以看到,这律法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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