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4.每个成年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因而有意愿和理解力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或相当于外在人和内在人的灵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这对那些仔细观察别人体现在言行上的思维和意图,以及群处和独处时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之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人能基于外在思维与别人友好交谈,而在内在思维上却与他为敌。人能基于外在思维及其情感谈论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与此同时在内在思维上却毫不关心邻舍,也不敬畏神。人能基于外在思维及其情感谈论文明法律的公正,道德生活的美德,教义事务和属灵生活;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可能会出于内在思维及其情感出言反对文明的法律,道德生活的美德,教义事务和属灵生活;那些受恶欲驱使,却又想在世人面前表现自己没有受恶欲驱使的人就是这样做的。
此外,许多人在听别人说话时,心里会想:“他们私下里的想法和他们正在说的想法一致吗?我该不该相信他们呢?他们的意图是什么?”众所周知,阿谀奉承者和假冒为善者就有一种双重思维。因为他们能控制自己,防止他们的内在思维显现;有些人能把它藏得越来越深,可以说锁上门,唯恐它显现。我们也能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人有外在和内在的思维,即:人能从他内在思维的角度来看他的外在思维,还能反思它,并判断它是不是邪恶。人的心智具有这种性质,是由于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人若不从这些官能中获得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将不能察觉并看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并得以改造。事实上,他将不能说话,只能像动物一样发出声音。
427.(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天堂是照着两种爱来划分的,即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属天之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两种爱的区别在于:属天之爱是对良善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因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出于对良善的爱履行功用,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履行功用。属天之爱的婚姻是与智慧(的婚姻),属灵之爱的婚姻是与聪明(的婚姻);因为出于良善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真理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因此,属天之爱行良善,属灵之爱行真理。
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刻在生命上,而不是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不谈论神性真理,而是实践它们。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既谈论神性真理,也出于存于记忆的原则实践它们。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因拥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故能立刻发觉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当被问及它是不是真的时,他们只回答是或不是。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
此外,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愿听关于信的任何事,说:“信是什么?不就是智慧吗?仁又是什么?不就是实践吗?”当被告知信就是相信不理解的东西时,他们会转身离去,说:“这家伙疯了。”
他们就是那些生活在第三层天堂的人,是最有智慧的。那些在世上通过远离地狱般的邪恶,唯独敬拜主而将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运用于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因处于纯真的状态,所以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一样。由于他们从不谈论智慧之真理,言语中也没有丝毫骄傲自负的东西,所以他们看上去也很简单。然而,当听见有人说话时,他们从语气就能察觉出此人爱的全部性质,从言语察觉出他聪明的全部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拥有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婚姻之人,他们与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心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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