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3

103.⑴每个人都有

103.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此处思维的外在和内在,与外在人和内在人是一个意思,无非是指意愿和理解力的外在和内在;因为构成人的,是意愿和理解力。此外,由于意愿和理解力显现在思维中,所以我们采用了思维的外在和内在这样的术语。既然正是人的灵,而不是他的身体在意愿和理解,从而进行思考,那么可知,这外在和内在是指人之灵的外在和内在。身体活动,无论言语上的还是行为上的,无非是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的一个结果,因为身体只是顺服。

圣爱与圣智 #375

375.意愿和理解力

375.意愿和理解力与心和肺的对应关系无法被抽象证明,也就是说,无法只通过理性来证明,但它能被结果证明。这种情形和理性所看到的事物的原因差不多。尽管原因能被理性看到,但它们若不通过结果,仍无法被清晰地看到;因为原因存在于结果中,并通过结果使自己被看见。在此之前,心智对原因是不确信的。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们将描述这种对应的结果。然而,为避免有人在思考这种对应时陷入从关于灵魂的假说中所获得的观念,先让他通读前一章所论证的观点,如: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363—364节);人的生命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365节);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该整体的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3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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