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3.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此处思维的外在和内在,与外在人和内在人是一个意思,无非是指意愿和理解力的外在和内在;因为构成人的,是意愿和理解力。此外,由于意愿和理解力显现在思维中,所以我们采用了思维的外在和内在这样的术语。既然正是人的灵,而不是他的身体在意愿和理解,从而进行思考,那么可知,这外在和内在是指人之灵的外在和内在。身体活动,无论言语上的还是行为上的,无非是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的一个结果,因为身体只是顺服。
150.启示或光照是圣灵的属性,它虽从主存在于人里面,却仍须通过作为媒介的灵人和天使实现。不过,这种居间调解的性质无法描述;只能说,天使和灵人决不能凭自己启示人,因为他们同样是人,也要被主启示;由于他们同样被启示,故可知,一切启示或光照唯独来自主。启示之所以通过作为媒介的天使或灵人实现,是因为处于启示状态的人被置于接受的启示比其他人更多的天使和灵人中间,这些启示或光照唯独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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