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3

103.⑴每个人都有

103.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此处思维的外在和内在,与外在人和内在人是一个意思,无非是指意愿和理解力的外在和内在;因为构成人的,是意愿和理解力。此外,由于意愿和理解力显现在思维中,所以我们采用了思维的外在和内在这样的术语。既然正是人的灵,而不是他的身体在意愿和理解,从而进行思考,那么可知,这外在和内在是指人之灵的外在和内在。身体活动,无论言语上的还是行为上的,无非是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的一个结果,因为身体只是顺服。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4

SS54.凭借教义,

SS54.凭借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发出光来。这是因为没有教义,圣言无法被理解,就像没有灯的灯台,如前所示。故凭借教义,圣言能被理解,就像带有点亮的灯盏的灯台。这时,人会看到比以前还要多的东西,还能明白以前不明白的事。至于模糊和矛盾之处,他要么不看,直接略过去,要么看到后把它们解释得合乎教义。基督教界的经验证明,人们通过教义来看圣言,也根据教义解释圣言。显然,所有新教徒都在自己的教义之光中看圣言,并据此解释圣言。天主教徒同样在自己的教义之光中看圣言并解释圣言,甚至犹太人也是如此。因此,从假教义看见的都是虚假,从真教义看见的都是真理。由此明显可知,真教义就像黑暗中的一盏灯和路上的一个指路牌。然而,教义不仅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还必须被字义证实;因为如果它没有被字义证实,那么教义的真理看似只包含人自己的聪明,丝毫没有主的神性智慧;如此教义就像一座在空中,而非在地上的房子,也就是没有地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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