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2

102.综上所述,可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最后的审判(续) #63

63.由于人出于遗传

63.由于人出于遗传是这样,他想掌控别人,并且随着缰绳松开逐渐掌控更多的人,最终掌控所有人,还由于这爱的至内层就是作为神被召唤和敬拜的一种渴望,所以凡通过教皇诏书被册封为圣徒的人都从其他人的视线中移出,被藏起来并剥夺与其敬拜者的一切联系。这是为了防止最坏的恶根在他们里面被激活,以致他们陷入刚才所提到的出现在地狱中的疯狂幻想。这种妄想或说精神错乱就是那些活在世上时渴望并竭力死后成为圣徒,以便人们向自己祈祷之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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