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2

102.综上所述,可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最后的审判(续) #25

25.其状态的这些改

25.其状态的这些改变伴随着他们的房屋和地面的各种震荡;接着就是地震,地震的强度取决于他们排斥或颠倒的程度。到处有裂口向他们下面的地狱敞开,与这些地狱的交流以这种方式打开。然后,我能看见像夹杂着火花的烟雾一样的蒸汽云上腾。这些也是前兆。这就是主在福音书中论到时代的完结和那时最后的审判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民族要起来攻打民族;各地必有大地震;天上必有又可怕又巨大的预兆。列族也有困苦,因海的咆哮和汹涌。(路加福音21:10-11, 25; 马太福音24:7; 马可福音13: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