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2

102.综上所述,可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真实的基督教 #104

104.(8)祂朝合

104.(8)祂朝合一(union)的发展就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在教会,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有两种状态,被称为倒空状态和荣耀状态。在先的状态,也就是倒空的状态,在圣言多处有所描述,特别在大卫诗篇和先知书,尤其在以赛亚书(53章)中,在那里,我们读到:
祂将命倾倒,以至于死。(以赛亚书53:12)
这同样的状态就是祂在父面前的谦卑状态,祂在这种状态下向父祷告;祂说,祂行父的旨意,并将所行所言都归于父。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祂向父祷告:马太福音26:36-44;马可福音1:35;6:46;14:32-39;路加福音5:16;6:12;22:41-44;约翰福音17:9,15,20。祂行父的旨意:约翰福音4:34;5:30祂将所行所言归于父:约翰福音8:26,27,28;12:49,50;14:10。
祂甚至在十字架上大声喊叫: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而且,若未曾处于这种状态,祂不可能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荣耀的状态也是合一的状态。当祂在三个门徒面前变像,以及施行奇迹时,祂便处于这样的状态。每当祂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时,也处在这样的状态。完全合一后,祂说祂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马太福音28:18)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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