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415.智慧与爱的这种结合与分离,可以看作是肺与心的结合。因为心脏可以通过直接从它输送的血液与支气管的肺泡连接,也可以通过不是直接从它,而是从腔静脉和主动脉输送的血液与它们连接。这使得身体的呼吸与灵的呼吸分离成为可能。但当唯有来自心脏的血液驱动时,两种呼吸就无法分离。由于思维通过对应与呼吸行如一体,所以从肺呼吸的双重模式也明显可知,当与他人在一起时,一个人能以一种方式进行思考,并照着这种思考说话和行动;当不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也就是说,当不用担心丧失名声时,则以另一种方式进行思考,并照着这种思考说话和行动。因为这时,他能思想并出言反对神、邻舍和教会的属灵事物,反对道德和文明的法律;他还能通过偷窃、报复、亵渎和通奸等行为反对它们。而另一方面,与其他人在一起,就是在他害怕丧失名声的地方,他能像一个属灵、道德和守法的人那样谈论、说教和行动。由此可见,爱或意愿也能像理解力那样被提升,还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或爱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智慧,若不爱智慧,可以说是能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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