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2

102.综上所述,可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圣爱与圣智 #411

411.爱将支持它的

411.爱将支持它的一切称为良善,将作为方法通向良善的一切称为真理。由于这些真理是方法,所以它爱它们,并且它们变成爱之情感的事,从而成为形式上的情感。因此,真理无非是属于爱的某种情感的形式。人类形式无非是一切爱之情感的形式;它的美丽就是它的聪明,它通过要么经由视觉,要么经由听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所接受的真理为自己获得这种聪明。爱将这些真理安排进入它的情感形式;这些形式虽具有很大的多样性,但都从它们的总体形式,也就是人类形式中获得一种相似性。对爱来说,所有这些形式都是美丽可爱的,而其它形式是不美丽不可爱的。由此再次明显可知,爱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反过来;相互结合也来自爱。这就是“爱或意愿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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