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2

102.综上所述,可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圣爱与圣智 #305

4.6形成大地的物质

4.6形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没有丝毫神性本身的东西在里面,但它们依然起源于神性本身

305.从前面所论述的大地起源可以看出,它们的物质和材料没有丝毫神性本身的东西在里面,而是缺乏系神性本身的一切。因为如前所述,它们是大气的最终和末端形式,其热消失于寒冷,其光消失于黑暗,其活性消失于惰性。然而,因着它们从灵界太阳的演变,它们仍保留了来自那里的神性,也就是围绕神-人或主的气场的那种物质(如前所述,291-298节)。从这个气场,通过从灵界太阳经由作为媒介的大气的演变,便产生了形成大地的物质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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