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2

102.综上所述,可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圣爱与圣智 #264

3.17邪恶的根源来

3.17邪恶的根源来自对人类所固有、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的滥用

264.理性是指理解何为真理,由此理解何为虚假,以及理解何为良善,由此理解何为邪恶的官能;自由是指自由地思考、意愿并行出这些事的官能。从前面的讨论可以看出,并且从后面的讨论进一步看出:每个人自受造、因而自出生时起就拥有这两种官能,它们来自主;它们不会从人那里被拿走;人貌似凭自己思考、说话、意愿和行动的表象就来自它们;主就住在每个人的这些官能里面,人凭这种结合活到永远;凭借这些官能,人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它们则不能;最后,正是这些官能将人类与动物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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