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218.这些上升和下降的层级,也被称为在先层级和随后层级,同样被称为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它们以其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这一点可通过前几章所引用的一切例子来证实,这些例子都是经可观察、看得清的现象所确认的。然而,在此我只想通过引用死物和活物的努力、力、动作来证实它们。众所周知,努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而是通过对应于它的力行动,由此产生动作;因此,努力是力的全部,并通过力是动作的全部;由于动作是努力的最终层级,所以努力通过动作发挥它的能力。努力、力和动作只照高度层级结合,它们的结合不是连续性的,因为它们是离散或分离的,但通过对应离散或分离。事实上,努力并非力,力也并非动作;不过,力是由努力产生的,因为力是被唤醒的努力,动作则由力产生。所以,能力并非单单存在于努力中,也并非单单存在于力中,而是存在于动作中,动作是它们的产物。这一事实似乎仍值得怀疑,因为它没有通过运用自然界中可观察、看得清的现象来说明。尽管如此,这就是努力、力和动作进入能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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