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2

102.综上所述,可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圣爱与圣智 #207

207.一切最终元素

207.一切最终元素都包含在同步秩序中的离散层级。一切肌肉的运动纤维,一切神经纤维,以及一切脏腑和器官的纤维和小血管,都处于这种秩序。这些的最内层是最简单的事物,也是最完美的;最外层则是这些的一个组合物。一切种子,一切果实,以及一切金属和石头里面都有这些层级的类似秩序;其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都具有这样一种性质。这些部分的最内层、中间层和最外层就在这些层级中,因为它们是相继的组合物,也就是作为其最初物质或材料的简单物合在一起的捆扎和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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