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125.由于方位是天使对爱与智慧的各种不同程度的接受,所以有必要说一说产生这种表象的不同。如前所示,主在天使里面,天使在主里面。但由于显为太阳的主看似与天使相距甚远,故还有这样的表象:主从那太阳中看天使,天使则看主在太阳中。这几乎就像镜中观像。所以根据这表象来说的话,情况如下:主面对面地看见并注视每一位天使;但反过来天使却不这样看见并注视主。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看主在正前方,故他们在东西一线。而那些更多地处于智慧的人看主偏向右方,那些更少地处于智慧的人看主偏向左方,故前者在南方,后者在北方。
后一种人看主的角度之所以有所偏离,是因为爱与智慧虽作为一体从主发出,但却没有作为一体被天使接受,如前所述;超出爱的智慧看似智慧,其实不是,因为超出爱的智慧没有来自爱的任何生命。由此明显可知,造成天使居所看似在灵界不同方位的这种接受的多样性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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