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2.7天使在主里面,主在天使里面;由于天使只是容器,故唯独主是天堂
113.天堂被称为“神的居所或住处”,以及“神的宝座”;于是,人们以为神住在天堂,如同一位国王住在他的王国。但是神,也就是主,在众天堂之上的太阳中,通过祂在光与热中的存在而存在于众天堂(如前两章所示)。不过,主虽以这种方式存在于天堂,但在那里仍如同在祂自己里面。因为如前所示(108-112节),太阳与天堂之间的距离并非距离,而是距离的表象。由于距离只是表象,故可推知,主本身就在天堂,因为祂在天堂天使的爱与智慧里面;由于主在一切天使的爱与智慧里面,而天使又组成天堂,所以主在整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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