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2

102.综上所述,可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8

SS68.人与天使的

SS68.人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建立的另一个原因是:每个人凭借创造都拥有生命的三个层级在里面,即: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只要人还在这个世界上,他就处于属世层级,同时照着他处于纯正真理的程度而处于属灵层级,照着他专注于符合这些真理的生活程度而处于属天层级。然而,他在死亡之前,仍不会进入属灵或属天层本身。对此,别处会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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