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2

102.综上所述,可

102.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移走自己的邪恶;因为如果邪恶不移走,主就无法与人结合,无法凭祂的能力把他引入天堂。然而,由于人们不知道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并且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否则主就无法移走他内在人中的邪恶,所以这几个原则有必要按下列顺序呈现在光中,以便理性进行思考:

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

⑵人的外在思维的性质取决于其内在思维的性质。

⑶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内在人就无法从恶欲中洁净,因为这些外在邪恶形成阻碍。

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⑸因此,人要貌似凭自己从外在人中移走邪恶。

⑹然后,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

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9

SS109.在这方面

SS109.在这方面可用尘世太阳的热和光来作一个类比。只要太阳升起并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热和光就会使树木和灌木生长,即便它们在直射光线之外,即在阴影中,或在云彩下面。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天堂之光和热同样如此,这光是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是天使和世人一切聪明智慧的源头。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圣言说:

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它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9)

又说:

这光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