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1

101.然而,许多人

101.然而,许多人,尤其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不知道当他们陷入邪恶时,便已身陷地狱。他们甚至不知道何为邪恶,因为他们根本不思想邪恶,声称自己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所以律法不定他们的罪;还声称,他们不能将任何东西归于自己的救恩,故不能凭自己除去任何邪恶,也不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他们就是那些不思想自己里面的邪恶,不断陷入邪恶的人。主在马太福音(25:32-33, 41-46)中所提到的山羊就表示这些人,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论到他们,经上说: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人们若不思想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不检查自己,然后停止作恶,最终必然不知道何为邪恶,也必然由于它所带来的快乐而喜爱它。这是因为凡不知道何为邪恶的人都喜爱邪恶,凡疏于思想邪恶的人都不断陷入它。他就像瞎子一样看不见它,因为思维看到良善和邪恶,正如眼睛看到美丽的东西和丑陋的东西。凡如此思想并意愿邪恶,以至于认为邪恶不会出现在神面前,或即便出现,也会得到宽恕的人,就陷入邪恶,这实际上就是认为自己没有邪恶。这些人即便不去行恶,那也不是因为这些恶是反对神的罪,而是因为他们害怕法律,或名声丧失。他们仍在灵里作恶,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想和意愿。因此,在世上,凡一个人在灵里所思想的,他离世后成为灵人时,就会行出来。

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没有人会问你的信仰是什么,或你的教义是什么,只是问你的生活是什么,也就是说,你是这种人还是那种人。因为他们知道,一个人的生活如何,他的信仰就如何,甚至他的教义就如何;因为生活为自己构建教义,也为自己构建信仰。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