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0

第6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6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如罪的邪恶;只有这样,主才能移走内在人中的邪恶,同时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100.单凭理性,谁都能明白,作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的主不可能进入人,除非他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被移走。因为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虚假是真理的对立面,两个对立面决不能混在一起;而是当一方接近另一方时,争战就会发生,这场争战会持续到一方让位于另一方为止。这时,屈服的那一方会离开,另一方则取而代之。天堂与地狱,或主与魔鬼就处在这种对立之中。出于理性,谁会以为主能进入魔鬼掌权的地方,天堂能在地狱所在的地方?出于赋予每个神志正常之人的理性,谁看不出为了主进入,魔鬼必须逐出?或为了天堂进入,地狱必须逐出?

亚伯拉罕从天上对阴间的财主所说的话就表示这种对立:

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邪恶本身就是地狱,良善本身就是天堂;或也可说,邪恶本身就是魔鬼,良善本身就是主。凡被邪恶掌控的人都是最小形式的地狱,凡被良善掌控的人都是最小形式的天堂。既然是这样,那么在两者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至于从这边不能过到那边的情况下,天堂如何能进入地狱呢?由此可推知,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逐出地狱,主与天堂才能进入。


最后的审判(续) #11

11.⑶在对他们进行

11.⑶在对他们进行最后审判之前,天堂与世界、因而主与教会之间的大量交流被阻断。人的一切光照或启示都从主经由天堂而来,它通过一种内在途径进入。只要天堂与世界,或主与教会之间存在这类灵人的会众,人就无法得到光照或启示。这就像阳光被乌云遮挡;或当太阳因月球的介入而发生日食时,阳光被遮挡一样。因此,主所启示的事要么不被理解,要么即便被理解,也不被接受,或即便被接受,后来却被窒息。既然横亘在中间的这一切会众都通过最后的审判被驱散,那么第⑷点就显而易见了,即:天堂与世界或主与教会之间的交流得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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