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0

第6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6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如罪的邪恶;只有这样,主才能移走内在人中的邪恶,同时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100.单凭理性,谁都能明白,作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的主不可能进入人,除非他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被移走。因为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虚假是真理的对立面,两个对立面决不能混在一起;而是当一方接近另一方时,争战就会发生,这场争战会持续到一方让位于另一方为止。这时,屈服的那一方会离开,另一方则取而代之。天堂与地狱,或主与魔鬼就处在这种对立之中。出于理性,谁会以为主能进入魔鬼掌权的地方,天堂能在地狱所在的地方?出于赋予每个神志正常之人的理性,谁看不出为了主进入,魔鬼必须逐出?或为了天堂进入,地狱必须逐出?

亚伯拉罕从天上对阴间的财主所说的话就表示这种对立:

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邪恶本身就是地狱,良善本身就是天堂;或也可说,邪恶本身就是魔鬼,良善本身就是主。凡被邪恶掌控的人都是最小形式的地狱,凡被良善掌控的人都是最小形式的天堂。既然是这样,那么在两者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至于从这边不能过到那边的情况下,天堂如何能进入地狱呢?由此可推知,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逐出地狱,主与天堂才能进入。


真实的基督教 #366

366. ⑶不过,人

366. ⑶不过,人对这些的接受取决于他的形式。这里所说的形式是指人在爱与智慧,换句话说,对各种仁之善的情感,同时对信之真的感知方面的状态。我在前面已说明,神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并且从永恒到永恒都是相同的,但不象简单的物体那样相同,而是无限的相同,一切差异皆归因于神所在的主体。接受者的形式或状态造成变化,这从婴孩、儿童、青少年、成年和老年的生命可以看出来;从婴孩到老年,每个阶段都有同一个生命,因为有同一个灵魂;但是它的状态却因着不同年龄和相应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人对生命的感知也是如此。
神的生命以其全部的丰盛,不仅与良善、虔诚的人同在,还与邪恶、不虔诚的人同在;一视同仁地对待天堂天使和地狱恶灵。不同之处在于,恶人堵住道路,关上门,惟恐神进入其心智的低层区域;而善人则清除道路,敞开门,邀请神进入其心智的低层区域,如同祂居于至高层。他们就这样调整意愿状态,以接受所流入的爱和仁,调整理解力的状态以接受所流入的智和信,换句话说,以接受神。然而,恶人却用各种肉体情欲和属灵的污秽阻挡这流注,他们把这些东西撒在路上,堵塞通道。然而,神自始至终都以其全部的神性本质居于其心智的至高层,赋予他们意愿良善和理解力真理的能力。人人都有这种能力,若非出于神的生命居于他的灵魂,这是决无可能的事。即便恶人也有这种能力,我蒙恩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
人皆照自己的形式从神那里接受生命,这一点可通过对比各种植物来说明。一切树、灌木和草本皆照各自形式接受热和光的流注,无论那些有善用的,还是那些有恶用的。太阳及其热并未改变它们的形式,而是形式自身改变了太阳所产生的效果。矿物界的物质也一样。其中每一种,无论贵重的还是普通的,都是照其各部分的结构而接受流注,因而没有哪两块石头接受流注的方式是一样的,也没有哪两样矿物或金属接受流注的方式是一样的。它们当中有些能显示出最美丽的色彩变化;有些将光本色传出;而有些则在自己里面破碎并吸收这光。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正如尘世太阳以其热与光同等地与每一个物体同在,但接受的形式却改变了它的运作,同样,主通过天堂太阳的临在也是如此。因为祂以其本质上是爱的热和本质上是智慧的光而在这太阳中心。但是,由生命状态所决定的人的形式改变了主的运作;因此,人不能重生并得救的原因不在于主,而在于人自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