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天使和灵人生活在完全不同于世人的光和热中;甚至不知道另一种光和热存在的可能,因为人的思维没有穿透到更深的自然界的内层或更纯粹的事物中。因此,许多人甚至以为天使和灵人的居所在以太中,有的在恒星上,因而在自然界之内,而非在它之上或之外。而事实上,天使和灵人完全在自然界之上或之外,就住在他们自己的世界,而这世界在另一轮太阳之下。由于如前所示,在那个世界,空间只是表象,故不能说天使和灵人住在以太中或恒星上;事实上,他们与人们同住,与他们的灵的情感和思维结合。因为人是一个灵,并由此进行思考和意愿;因此,人们在哪里,灵界就在哪里,根本没有远离他们。简言之,就心智的内层而言,每个人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灵人和天使中间;他凭灵界之光思考,凭灵界之热去爱。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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