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天使和灵人生活在完全不同于世人的光和热中;甚至不知道另一种光和热存在的可能,因为人的思维没有穿透到更深的自然界的内层或更纯粹的事物中。因此,许多人甚至以为天使和灵人的居所在以太中,有的在恒星上,因而在自然界之内,而非在它之上或之外。而事实上,天使和灵人完全在自然界之上或之外,就住在他们自己的世界,而这世界在另一轮太阳之下。由于如前所示,在那个世界,空间只是表象,故不能说天使和灵人住在以太中或恒星上;事实上,他们与人们同住,与他们的灵的情感和思维结合。因为人是一个灵,并由此进行思考和意愿;因此,人们在哪里,灵界就在哪里,根本没有远离他们。简言之,就心智的内层而言,每个人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灵人和天使中间;他凭灵界之光思考,凭灵界之热去爱。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 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 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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