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85

85.迄今为止,人们

85.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除了自然界的太阳外还有另一轮太阳的存在。其原因在于,人的属灵部分已经降至他的属世部分,以致他不知道何为属灵部分,因而不知道除了自然界之外还有一个灵人和天使所居住、不同于自然界的灵界存在。由于对生活在自然界的人来说,灵界隐藏得如此之深,所以主乐意打开我的灵眼,使我能看见存在于灵界的事物,如看见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一样,然后将这个世界描述出来;正如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所描述得那样,其中有一章就论述了灵界的太阳。因为我见过那太阳,它的大小尺寸看上去和自然界的太阳一样,并且它也是炽热的,只是更耀眼。我还得知,整个天使天堂都在这太阳之下,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始终看见它,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时常看见它,第一层或最外层天堂的天使偶尔看见它。下文我们会看到,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热和一切光,以及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出自这轮太阳。

揭秘启示录 #458

458.“还是去拜鬼

458.“还是去拜鬼魔”表因此他们陷入其欲望的邪恶,并与地狱里的同类合而为一。“鬼魔”或“魔鬼”表示源自尘世之爱的邪恶欲望;原因在于,在地狱中,陷入这些欲望的人被称作“魔鬼”;陷入这些欲望的世人死后也会变成魔鬼。魔鬼与这些世人也有一个结合;因为就其情感而言,每个世人都与灵人结合,以致他们合而为一;由此明显可知,“拜鬼魔”是指由于对它们的爱而满足这些欲望。因此,人若将“唯信”奉为宗教信仰之首,或奉为他的偶像,就会留在恶中,因为他没有在自己身上查出任何他称之为罪的恶,因而并不渴望通过悔改除去它;由于每种恶都由欲望构成,无非是成捆的欲望,故可知,凡不查找自己身上的任何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这只能通过悔改才能实现)的人,死后都会变成魔鬼。
在以下经文,“鬼魔”(或魔鬼、鬼怪)无非表示这类欲望:
他们献祭给鬼魔、并不是真神。(申命记32:17)
以色列人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诗篇106:37)
旷野的走兽(Ziim)要和豺狼(Ijim)相遇,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要与伴偶互应。(以赛亚书34:14)
野兽(Ziim)要躺卧在那里,咆哮的兽(Ochim)满了房屋,猫头鹰的女儿(daughters of the owl)住在那里,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走兽(Ziim)、豺狼(Ijim)、咆哮的兽(Ochim)、“猫头鹰的女儿”表示各种欲望;“林中的鬼怪”(demon of the woods)表示诸如属于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和萨梯(satyrs)的那类欲望: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牢狱。(启示录18:2)
主从所赶出去的魔鬼就是他们在世时的这类欲望(对此,可参看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马可福音1:32, 34;路加福音4:33-37, 41; 8:2, 26-40; 9:1, 37-42, 49; 13:32)。
注:普里阿普斯(priapuses):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阳具之神”;萨梯(satyrs):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羊半人的好色徒。二者都是好色、淫欲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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