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83

2.1神性之爱与神性

第2部分

2.1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

83.有两个世界,一个灵界,一个自然界。灵界不从自然界获取任何事物,自然界也不从灵界获取任何事物。两者完全不同,只通过对应进行交流;至于对应的性质,我们在其它地方已充分说明。举例说明这一点:自然界的热对应于灵界的仁之良善,自然界的光对应于灵界的信之真理。谁看不出,热与仁之良善,以及光与信之真理完全不同?

乍一看,它们显得如此不同,以至于就是完全不同的两样事物。因为当一个人探究仁之良善与热,或信之真理与光有何共同之处时,它们的表现就是这样;而事实上,属灵之热就是那良善,属灵之光就是那真理。这些事物本身虽如此不同,却通过对应一致。它们如此一致,以致当人在圣言中读到热和光时,与此人同在的灵人和天使理解为仁,而非热,理解为信而非光。我们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如此不同,以至于彼此毫无共同之处,然而却又如此被造,以致它们通过对应进行交流并结合。


揭秘启示录 #422

422.启9:2.“

422.启9:2.“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从他们的邪恶之爱涌出的属世人欲望的虚假。
“无底坑”表示地狱,如前所述(421节);从那里冒上来的“烟”表示出自欲望的虚假;因为经上说那“烟好像大火炉的烟”,故所表示的是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因为“火”表示爱(468节);而“地狱之火”表示邪恶的爱(494节)。“大火炉”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它通过火而冒烟。地狱灵不会陷入任何物质的火,而是陷入属灵的火,也就是他们的爱;因此,他们感觉不到其它火;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34,566-575节)一书。
在灵界,一切爱被点燃时,从远处看都显为火,在地狱里显为熊熊燃烧的火,在地狱外则显为大火冒出的烟或火炉冒出的烟。在圣言的其它部分,从火或火炉冒出的烟还描述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如以下经文:
亚伯拉罕向所多玛和蛾摩拉观看,看哪,只见那地方烟气上腾,好像烧窑的烟气。(创世记19:28)
日落时,天幽暗,看哪,有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创世记15:17)
现今他们罪上加罪,因此,他们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2,3)
恶人却要灭亡,在烟中消失。(诗篇37:20)
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火,有烟柱。(约珥书2:30)
他们将作恶的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13:41,42,49,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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