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79

79.神性在最大和最

79.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这一点可通过天堂和那里的天使来说明。整个天堂中的神性和一位天使中的神性是一样的;因此,甚至整个天堂看似一位天使。教会和教会的一个成员也是如此。神性的最大接受容器是整个天堂连同整个教会;最小接受容器是一位天堂天使或一个教会之人。有时,天堂的整个一个社群向我显为一位天使人;我被告知,它既可显为如巨人那样大的人,也可显为如婴孩那样小的人;这是因为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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