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73

1.18神性在一切时

1.18神性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

73.正如神性在一切空间之中,却无关空间,神性也在一切时间之中,却无关时间。因为自然界的属性不能论及神性,而空间和时间都是自然界的属性。自然界的空间是可度量的,时间也是如此。时间以日、周、月、年和世纪来度量;日以时来度量;周和月以日来度量;年以四季来度量;世纪以年来度量。自然界从地球的自转和公转中获得这种度量。

在灵界则不同;在灵界,生活的进程看似同样在时间中,因为那里的人彼此共同生活,与世人无异;没有时间的表象,这是不可能的。但灵界的时间不像世界上的那样分成各个时间段,因为他们的太阳始终在东方,从不移动;事实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向他们显为一轮太阳。所以,他们没有日、周、月、年和世纪,取而代之的是生命的状态;据此所作的划分不能被称为时间的划分,而应被称为状态的划分。因此,天使不知道时间为何物;一提到时间,他们就理解为状态,而不是时间。此外,当状态决定时间时,时间只是一个表象。因为快乐的状态使得时间显得短暂,不快乐的状态使得时间显得漫长。由此明显可知,在灵界,时间无非是状态的品质。

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时”“日”“周”“月”“年”表示状态和状态整体上的一系列发展。当时间论及教会时,“早晨”表示教会的第一个状态,“正午”表示教会的圆满,“傍晚”表示教会的衰退,“夜间”表示教会的结束。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具有同样的含义。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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