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以下内容足以清楚说明:纯属世人对属灵的神性事物的思维来自空间,而属灵人的思维却与空间无关。纯属世人通过他从眼见的物体所获得的观念进行思考,所有这些观念都有涉及长、宽、高和由这些所确定的或方或圆的形状在里面。这些概念明显存在于他对世上可见事物的思维观念中;还存在于他对那些不可见之物,如社会和道德事务的思维观念中。事实上,他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但它们仍以延伸的概念出现。属灵人则不同,天堂天使就更不用说了,他们的思维与源于空间长、宽、高的轮廓和形式毫无共同之处,只与源于生命状态所产生的事物状态的轮廓和形式有关。所以,他们思想的是生命的良善所产生的事物的良善,而非空间的长度;生命的真理所产生的事物的真理,而非空间的宽度;这些事物的层级而非空间的高度。因此,他们根据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进行思考。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圣言中,“长”表示事物的良善,“宽”表示事物的真理,“高”表示这些的层级。由此明显可知,天堂天使在思想神性全在时,除了神性充满一切事物,却无关空间外,绝想不到别的。天使所想的是真理,因为照亮其理解力的光是神性智慧。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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