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神性不在空间中
7.神性,或神,不在空间中,尽管祂全在,与世界上的每个人,天堂里的每位天使,以及天堂之下的每个灵人同在;这一点不能以纯属世观念来理解,但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不能以属世观念来理解,是因为属世观念含有空间概念在里面;由于一个观念是由诸如在世上和肉眼所看见的每一个事物中的那类事物形成的,所以空间是存在的。在世上,一切或大或小的事物都是空间的;一切或长,或宽,或高的事物也都是空间的;简言之,世上的一切尺寸、形状和形式都是空间的。这就是为何我们说,以纯属世观念无法理解:神性不在空间中,尽管可以说它无处不在。
然而,只要允许些许属灵之光进入属世思维,人也能以属世思维领悟这一点。因此,有必要先说说属灵的观念,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属灵的观念并不从空间获得任何事物,而是从状态获得它的一切。状态则涉及爱、生命、智慧、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喜乐;总体上涉及良善与真理。对这些事物的真正属灵观念与空间毫不相干;它更高级,视空间观念在它之下,如同天堂俯视大地。
但由于天使和灵人用眼睛来看,和世人一样,还由于物体若非在空间中就无法被看到,所以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也会出现空间,与地上的空间很相似;然而,它们并不是空间,只是表象;它们不像地上的空间那样固定不变,而是既能伸长,也能缩短,还能变化多端。因此,在灵界,它们无法以尺寸来确定,故不能以任何属世观念来理解,只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涉及空间距离的属灵观念和涉及良善距离,或真理距离的是一样的,它们的亲密度与相似性取决于良善与真理的状态。
806.“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这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AR 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主的敬拜者施暴。他们通过把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经上论到主说,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就好像是祂出于报复或报仇而如此行;但这仍不是出于报复或报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愤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于主(参看AR 525, 635, 658, 673节)。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扔进地狱时,如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的情形,发怒和报仇就论及主;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也被称为“报仇之日”;并不是说主发怒和报仇,而是说恶人向主发怒,对祂充满报复。这就像犯罪分子在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一样;但法律不发怒,法官也不报复。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复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经上论述了主和最后的审判。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35:4)
路加福音: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要使经上所写的一切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经上论述了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时代的完结。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 2)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以赛亚书:
我要向巴别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别,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51:11, 36)
申命记:
你们列族,祂的百姓啊,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应祂的敌人,赎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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