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69

1.17神性充满宇宙

1.17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

69.自然界有两种属性,即空间和时间。生活在自然界的人根据它们形成自己的思维观念,并由此形成他的理解力。人若停留在这些观念中,不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它们之上,绝不能领悟属灵的神性事物,因为他会将这些事物包裹在取自时空的观念中;并且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其理解力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纯粹属世。从这光用推理来思考属灵的神性事物,就像从夜间的黑暗思考那些只在白昼之光中出现的事物。这就是自然主义的起源。相反,人若知道如何将自己的心智提升至取自时空的思维观念之上,就会从黑暗进入光明,在属灵的神性事物上拥有洞察力,最终明白在属灵的神性事物里面并来自它们的事物。此外,这时他还凭这光驱散属世之光的黑暗,将其谬误从中央赶到周边。凡具有理解力的人都能在思维上超越自然界的这些属性,实际上也会如此思考;然后肯定并看到神性因全在而不在空间之中。他也能肯定并看到我们前面所提出的那些观点。但是,他若否认神性全在,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就不愿被提升,尽管他有这个能力。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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