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
69.自然界有两种属性,即空间和时间。生活在自然界的人根据它们形成自己的思维观念,并由此形成他的理解力。人若停留在这些观念中,不将自己的心智提升到它们之上,绝不能领悟属灵的神性事物,因为他会将这些事物包裹在取自时空的观念中;并且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其理解力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变得纯粹属世。从这光用推理来思考属灵的神性事物,就像从夜间的黑暗思考那些只在白昼之光中出现的事物。这就是自然主义的起源。相反,人若知道如何将自己的心智提升至取自时空的思维观念之上,就会从黑暗进入光明,在属灵的神性事物上拥有洞察力,最终明白在属灵的神性事物里面并来自它们的事物。此外,这时他还凭这光驱散属世之光的黑暗,将其谬误从中央赶到周边。凡具有理解力的人都能在思维上超越自然界的这些属性,实际上也会如此思考;然后肯定并看到神性因全在而不在空间之中。他也能肯定并看到我们前面所提出的那些观点。但是,他若否认神性全在,将一切事物都归于自然,就不愿被提升,尽管他有这个能力。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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