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66

66.自然界有上升的

66.自然界有上升的三个层级,灵界也有上升的三个层级。所有动物都是生命的接受者。高级动物或较为完美的动物是自然界这三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较为低级的,或不怎么完美的则是其两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最低级或不完美的是其一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唯独人类既是自然界三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也是灵界三个层级的生命接受者。正因如此,人能被提升超越自然界,而动物却不能。人能理性分析思考在自然界里面的社会和道德事务,也能理性分析思考高于自然界的属灵和属天事务,甚至能被如此提升到智慧中,乃至见到神。我们会在适当地方论述一切受造物依次上升,甚至直到神造物主那里所通过的这六个层级。从此处简单的考虑可以看出,一切受造物都上升到至高存在者那里,唯独祂是生命;一切事物的功用本身都是生命的接受者,并由此是功用的形式。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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