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
55.众所周知,宇宙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所造的;因此,在圣言中,宇宙以及属于它的一切事物都被称为“耶和华手的工”。有些人认为世界整体上是从无中被造的,并且他们对“无”所持守的是一种绝对虚无的概念。然而,没有一物能从绝对虚无中产生,这是一个公认的永恒真理。因此,作为神的形像,因而充满神的宇宙,只能在神里面从神被造。因为神是存在本身,凡存在之物必出于那存在本身。从没有存在的无中创造有,这是完全矛盾的。
然而,在神里面从神被造之物并非神的延伸,因为神是存在本身,而受造物里面没有任何存在本身。如果受造物里面真的拥有任何存在本身,那么它将是神的一个延伸,而神的一个延伸就是神。
天使对此的观念如下:在神里面从神被造之物,就像对人来说,来源于他的生命的某种事物,但生命却从这种事物中抽离出来;该事物的性质虽与其生命一致,却不是他的生命。天使通过存在于其天堂中的许多事物证实这一点,他们说,这些事物在神里面,神也在这些事物里面;然就其存在而言,它们并非系神的神之物。天使用来证明这一点的许多事物,我会在下文作出说明,本节只提供上述信息。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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